黄江镇工地扬尘监测对接东莞管理平台扬尘六个*发,黄江镇工地扬尘监测对接东莞管理平台扬尘六个*发扬尘是目前大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之一(对灰霾天气贡献率在25%以上)。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践行群众路线**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实施较严格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建立责任明确、配合密切、执法严格、高效有序、合力推进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镇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镇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减少灰霾天气产生,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质量,**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工地扬尘污染。
1. 把好围挡作业关。镇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车站四周建筑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2.5米;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1.8米。
2. 把好建筑管理关。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他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3. 把好道路施工关。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4. 把好视频关。大型施工工地(建筑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用地面积≥20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工地及建设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屋拆除改造工地,公路施工场地除外)要全部建设视频系统。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1. 把好车辆准入关。所有在镇区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并按要求办理“准运”。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把好运输监管关。坚持“三不准”原则。房地产工程和**工程未按规定办理《余泥渣土排放受纳》不准运;出入口的冲洗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不准运;在恶劣天气下施工,未征得主管部门的,以及在造成污染后未按要求整改不准运。强化渣土运输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运输公司资质认证、车辆密闭运输备案、运输遗撒治理资金**以及年检复查制度。重点整治无证运输工程渣土,随意倾倒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污染及未按规定实施围护等违法行为。
3. 把好道路保洁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大型建筑工地、**施工工地(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等)扬尘污染严重区域;二是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积泥污染严重道路;三是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4.把好垃圾清运关。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蓬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全镇所有工业企业煤堆、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沥青生产企业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